close

相關內容

  • 母購地送子 子不孝判還放大照片

    母購地送子 子不孝判還

〔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、陳賢義/綜合報導〕高雄市李姓婦人購買520萬元土地,登記在兒子名下,近來卻發現其子拒絕扶養,打官司要求歸還,高雄地院調查該土地確為李婦出資購得,判決被告應將該土地移轉登記為其母所有。

原告李婦指出,90年5月間,她以520萬元向張姓地主購買高雄市林園區潭頭段一筆土地後,借名登記在兒子名下,近來其子卻拒絕扶養,讓她心灰意冷,於是要求歸還土地。

李婦兒子則指稱,其母為家庭專職主婦,婚後又無工作,沒有財力購買該土地,而他自學校畢業後所賺取薪水,均交由父親處理,該土地是他和父親努力工作所得。

法官調查,李婦提出存摺影本、張姓地主尾款簽收單據及投資公司的紅利收入,證明購買能力,其子卻無法提出財力證明,判決被告應將該土地移轉登記為其母所有。

另名台東張姓男子則於民國88年間,陸續向友人借款上千萬元,分別簽發2紙支票擔保,卻未依期限償還「落跑」,受害友人遍尋不著,今年9月提告,案經東檢偵辦,認為已逾10年法律追訴期,日前裁予不起訴處分。






熱門關鍵字: 自拍 情色自拍 偷拍 lv2011門市新款目錄, gucci官網,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ixnnlo 的頭像
    ixnnlo

    ixnnlo的部落格

    ixnnl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