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5日電)苗栗縣1名女學生透過網路應徵,擔任32歲王姓男子的攝影模特兒,遭王男以工作名義載往汽車旅館,拍下多張裸露胸部、私處照片。苗栗地檢署今天依法起訴王男。

起訴書指出,王姓男子今年1月在「9410麻豆銀行」網站上徵求拍攝模特兒,結識未滿18歲的高中女學生,2人約定某日在苗栗火車站會合並進行拍攝工作。

起訴書內容提到,王男當天駕車至火車站接少女,直接把車開到公館鄉一處汽車旅館,拿出準備好的時裝、制服、內衣等,要求她換穿,並以相機拍攝少女裸露胸部、私處的猥褻照片,並給予少女新台幣3000元酬勞。

女學生事後透過校內輔導老師報警,檢警在王男台中市住處查獲數位相機、隨身硬碟、記憶卡等證物。

檢方今天偵查終結,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,將王男提起公訴。10009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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