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、張勳騰/苗栗報導〕一條滴水的毛巾殺了一條小生命?苗栗縣31歲彭女懷孕6週,6月3日在租屋處滑倒流產,她認為是譚姓女房客將臉盆擺放走道,攤晾的毛巾滴水,地板濕滑使她摔倒,控告過失傷害,苗栗地檢署昨向法院聲請對譚女簡易判決。

彭女昨對流產仍難過不已,她說,跌倒流產後,譚女連一句「對不起」都沒說,她曾難過到自殺,7月再度懷孕,沒多久又流產,她質疑是受傷造成習慣性流產。

譚姓女子昨自稱很無辜,強調離開時確實已將毛巾擰乾,可能是當天吹南風才造成地板濕滑,自己也曾因地板濕滑而跌倒過;她並說,彭女隔天返回租屋處時,她立即表達慰問之意,沒有不聞不問,將上訴爭取清白。

譚女為避煞卻惹來官司

檢警調查,譚女從事葬儀工作,經常一早出門,回到租屋處後為避煞,都會用艾草淨身,事後將毛巾攤開,晾在臉盆上。

譚女坦承,當天上午11點,確把毛巾與臉盆擺在公用走道上,但毛巾已擰乾;不過,彭女出示用手機拍下的2張畫面,可以看到地板上的水漬與有人滑倒時擦過的痕跡。

彭女當時與男友已準備結婚,可說是「入門喜」,卻發生流產意外,讓她既難過又生氣,她只要求譚女賠償就醫2個月期間,無法上班的損失4萬2000元,譚女卻說付不出這麼多錢,使得和解破局。

房東做證時說,獲知彭女受傷趕到現場,沒看到地板上有水。不過,彭女在就醫前,以手機拍下現場畫面,加上只有她與譚女各分租一房,兩人也無宿怨,拍攝時間又與彭女受傷時間吻合,檢察官仍認為譚女的毛巾滴水是元凶,譚女涉嫌過失傷害,向法院聲請簡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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