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衛生局昨(五)日公布包裝飲用水標示檢查及水質檢驗,抽樣卅三件產品,水質衛生檢驗部分,經複抽仍有一件不符合規定,而重金屬及外包裝標示均符合規定。包裝飲用水宜存放在陰涼處,避免陽光照射或放置車箱內,開罐後宜儘早飲用。

衛生局表示,違規產品經複抽仍檢出大腸桿菌群卅二CFU/一百ML(標準:陰性),不符包裝飲用水衛生標準,衛生局依同法第卅三條第一款處新台幣三至十五萬元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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